机动车驾驶证(又称驾照)是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签发的,驾驶人取得可以在全国道路上驾驶准驾车型机动车资格的技术证明。
机动车驾驶证由主页和副页组成,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业务,应当遵循公开、公正·便民的原则,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,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,对符合条件的,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。
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,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,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。
(2)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
考取了驾驶证,并不表示可以驾驶所有的机动车,而是只准驾驶在驾驶证上签注的准驾车型和准予驾驶的其他车型。
驾驶机动车时,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。
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,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,无权收缴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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